C罗(2003年-2009年6月)在曼联待过。
C罗(全名克里斯蒂亚诺·罗纳尔多):1985年2月5日出生于葡萄牙马德拉岛丰沙尔,葡萄牙足球运动员,司职边锋/中锋,,简称C罗,效力于西甲皇家马德里足球俱乐部,并身兼葡萄牙国家队队长。2003年,18岁的C罗加盟曼联。曼联在2009年6月宣布,接受皇家马德里破世界纪录的8000万英镑转会费,C罗正式从曼联转会皇马。
C罗于2003.8.8以1224万英镑的身价从里斯本竞技转会至曼联,C罗从里斯本竞技加盟曼联的时候还是个17岁的青涩少年,但在老特拉福德的六年时间里,他成为国际足坛第一人。
凭借着闪电般的速度、过人的胆量和勇气、令人眼花缭乱的假动作以及破门得分的超能力,C罗在曼联最后两年进了68个球。自从贝斯特和坎通纳以来,还没有谁能够让曼联球迷为一名球员如此激动和如痴如醉。在曼联最后一年,他更是包揽了几乎所有的个人荣誉,从金球奖到世界足球先生,从欧洲金靴到英超最佳球员,每一个奖杯都是实至名归。
2009.6以8000万英镑从曼联转会至皇马,在曼联的最后一场比赛是09年欧冠决赛代表曼联对阵巴萨。
谢邀!真相永远只有当事人才最清楚。
当然,皇马是所有职业足球运动员向往的圣地,这个没道理可讲的,人人都这么想。而且大部分看球的人都知道C罗强烈加入皇马的欲望。
我觉得作为葡萄牙人,可能到西班牙发展首先语言上交流会顺畅一些(暂且把葡萄牙语理解为西语的一种方言,历史上葡萄牙西班牙曾是一个国家,而且加泰罗尼亚语和西班牙官方语是有差异的),在英国毕竟还是要说英文的,当然C罗肯定会。
作为一个有强烈进取心的球员,在西甲C罗拿联赛冠军可能是理所应当的,与英超拿是一个意思,但是能在皇马拿到欧冠,这样的荣誉是别的俱乐部给与不了的精神享受。
所以别说是为什么曼联要卖掉一个高效的C罗,曼联去皇马的球星不少,而是曼联留下一个心已不在的巨星,与其荒废掉,不如成就一个巨星。从弗爵的访谈中可以看出,弗爵是真的喜爱这个葡萄牙小伙子,喜欢C罗的敬业精神,能在高速运动中做出不同的高难度技术动作,能战斗,脾气爆等等,喜爱程度可以与92班相提并论,所以成就一个C罗也就成就了弗爵自己。
最后,C多自从到了皇马,也的确从一个男孩变化成了一个更有担当的男人,背后的那座大靠山没有了,但却更加能够战斗了。假设C罗一直留在曼联,也许成就真的没有现在这么高,只是一个能力很强的球员,但不是巨星。很难想象当时弗爵与曼联放走一个商业价值与运动天赋这么大的球员,当时内心多么纠结,十分佩服。当年的贝克汉姆也是如此。可是弗爵培养出来的人,都是很有职业精神的,球迷记住的不仅仅是C罗,贝克汉姆的帅气,更多的是一个职业运动员严于律己的职业道德。
看了一些回答,不满意,于是来回答一下。
我对当时卖掉c罗的事记忆犹新。当时c罗已经是曼联的绝对头牌,07夺回英超冠军后,引来了很多关注,这其中就包括皇马。
当时皇马应该是私下与c罗接触,被爵爷知晓(很有可能是c罗主动跟爵爷说的)。爵爷当然不会卖,但对皇马的做法十分恼怒。于是c罗就留了下来,估计爵爷跟他说要追求更高的目标才行。结果08年拿下了欧冠!
要知道c罗是儿皇梦,欧冠都到手了,还追求毛目标?必须要追求梦想才行啊。这时爵爷也没折了,不能自己打自己脸啊。最后,还是用感情说服c罗再留一年,不能让曼联一点准备都没有就走吧?c罗留下了。而且,c罗第二年走之前,主动续约,为老东家留下了一大笔钱。要知道,那时是09年,八千万镑是什么概念!
爵爷不食言,c罗也仗义,这也是为什么直到今天,曼联球迷仍然把c罗当做自己的孩子。后来欧冠c罗回到老特拉福德,球迷的掌声证明了一切。
需要着重说明的是,那时候曼联负债是不低,但卖c罗绝对不是为钱,或者说钱是排最后一位的。为什么?因为曼联的商业开发自从格雷泽家族入主后,实现了大幅增长。曼联不差钱。
更重要的原因是,09年决赛,弗格森发现,自己认为已在巅峰的曼联,面对巴萨时完败。于是,弗格森决心再次变革打法,再造曼联。c罗在他的新计划里,已不是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