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穿戴击剑服装和护具,在击剑场上以一手持剑互相刺击,被先击中身体有效部位的一方,为被击中一方。有多种进攻技术和防守技术,并在规则许可的范围内运用各种战术取胜。
比赛项目男子有花剑、重剑、佩剑,女子花剑、重剑、佩剑。均有个人赛和团体赛。团体赛为每队3人的队际相遇赛。个人赛先采用分组循环赛,然后根据组内成绩指数排位,进行单败淘汰赛。循环组赛为3分钟内先击中5剑者为胜。
单败淘汰赛为每局3分钟,击中剑数累计,先击中15剑者获胜,最多打3局,每局之间休息1分钟。
团体赛则根据个人赛成绩,直接进行单败淘汰赛。
(一)规定项目
陈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吴式太极拳、武式太极拳、孙式太极拳、42式太极拳、24式太极拳、42式太极剑、32式太极剑。
(二)项目时间
1、太极拳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4分钟,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2、太极器械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3分钟,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3、对练项目: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3分钟,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4、规定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套路顺序演练,不得增减和改变动作,裁判长吹哨之后的剩余套路未完成不予扣分。
5、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须配音乐(自备CD光盘或MP3播放器),音乐中不得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时,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配合音响师播放音乐。
6、按照各项目运动员比赛顺序,每2~6名运动员一组,同场比赛,分别评分
2008年奥运会太极比赛的规则如下:
1. 参赛项目:2008年奥运会太极比赛包括男子组单人太极拳和女子组单人太极拳。
2. 参赛资格:参赛选手必须符合国际奥委会和国际太极拳协会的要求,经所属国家奥委会推荐。
3. 赛场要求:比赛场地为平坦
1.比赛项目:太极拳套路(男女各1个项目)。
2.比赛时间:每个项目分别进行预赛和决赛,每场比赛时间为6分钟。
3.比赛规则:采用奥运会武术竞赛规则,即根据动作难度、技术水平、动作美感、整体表现等方面进行评分。评分标准包括动作准确性、连贯性、协调性、力度、节奏感等。
4.比赛裁判:由国际武术联合会指定的专业裁判组成,每场比赛由5名裁判进行评分,最终得分为5名裁判评分的平均值。
5.比赛服装:选手需穿着传统的太极服装参赛,服装颜色不限。
6.比赛器材:比赛中不使用任何器械,只进行空手套路表演。
马术运动是少有的几个男女同场竞技的奥林匹克运动项目之一。
共有三轮比赛,每轮中参赛的选手和他的马要表演一系列不同的动作,以检验骑马者对马的控制水平。每轮中参赛选手表演一套动作,而裁判组根据运动员的表现给他打分。在个人比赛中,得分最高的运动员获胜;团体比赛是根据第一轮比赛结束时每队成绩最高的三名运动员成绩之和即为该队的成绩。